2021.09.06
衛福部預告修正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」第八條附表二,首度明定未滿六歲輕度聽損標準,推估約有兩百到四百個孩子受惠,助聽器一耳可獲兩萬元補助。圖非當事兒童。本報資料照
衛福部預告修正「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」第八條附表二,首度明定未滿六歲輕度聽損標準,推估約有兩百到四百個孩子受惠,助聽器一耳可獲兩萬元補助。台大醫院耳鼻喉部主治醫師及臨床教授劉殿楨表示,這是個大好消息,孩子們過去因鑑定標準嚴格而無法獲得鑑定,明年一月新制上路後,對清寒家庭格外重要,更多孩子在語言發展黃金期能用助聽器,預後可能從不會講話變成會講話,學習品質、生活品質、人際關係都大幅提升。
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聽能管理部總監、聽力師馬英娟表示,台灣身心障礙標準長期比國際嚴格,世界衛生組織定義「兒童失能性聽障」的聽力閾值為30分貝(30分貝以上才聽得見),台灣標準是48分貝。
馬英娟表示,有些微聽損的孩子不到這麼嚴重,但確實聽不清楚也影響說話流利程度,卻因無法被認定而無法得到協助,有時連身邊親友觀感都會被無法鑑定所影響,覺得「不嚴重、沒關係」,否定了孩子真實的困境。以基金會服務的個案為例,當中就有三成是這些沒有被制度接住、被迫成為「黑數」的微聽損兒;因為是制度漏接的黑數,這些孩子確切的人數,連中央政府都沒有辦法統計。
馬偕醫院耳鼻喉科教授醫師林鴻清表示,根據現行制度,如果是兩耳50到55分貝以下聽不到的孩子,才有機會獲得身障手冊及助聽器補助;明年起根據新制,目前預估40分貝以下聽不到的輕、中度聽損兒,也有機會過關,具有身障資格除了可以拿到助聽器補助。在過去,這些孩子因為拿不到補助,家裡若沒錢讓孩子裝助聽器,恐怕會錯過六歲以前聽語能力發展的關鍵期。
劉殿楨表示,新生兒滿六個月之前,就能透過例行性的聽力檢查,早期偵測先天聽損,發生率大約是千分之三,機率並不低。其中三分之一為重度到極重度,需要電子耳,每年大約有一兩百人,另外三分之二是輕中度,每年大約兩百到四百人,需要的是助聽器。學齡前的聽損兒若有助聽器幫忙,預後將是「會講話和不會講話」的巨大差別,不只語言,對於孩子的學習、注意力、生活品質、人際互動,都有非常大的幫助。
馬英娟表示,制度下修之後,這些孩子可望獲得一耳兩萬元的助聽器補助, 對於家庭經濟有很大的幫忙,而且每兩年可申請一次,以購買事實認定,實報實銷。不過目前六歲以上的鑑定標準,還時維持原訂的嚴格標準,也就是說,這些微聽損兒在六歲以上很可能都會喪失身心障礙資格及相關補助。馬英娟表示,這是社福財務的問題,還需要更多時間慢慢努力、逐步解決。
劉殿楨透露,這次是因為有家長向時代力量的委員陳情,當時擔任時力立委的洪慈庸,邀請衛福部照護司、行政院ICF(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)推動小組、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等相關團體,以及多位許多耳鼻喉科及聽力專家都極力爭取,包括他和高雄長庚耳鼻喉科主任黃仲鋒等多位醫師。經過討論和估算,確定放寬標準後,額外獲得鑑定的孩子人數並不多,給予補助帶來的財務負擔也不會排擠到其他需求者,因此順利通過。